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民生领域服务 > 卫生领域 > 医疗服务信息
医疗服务信息
返回>>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执法结果公示--行政处罚(2022年6月10日-6月17日)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日期:2022-06-20 09:55:45  浏览次数: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处罚机关

宜兴荆溪综合门诊部

宜卫传罚〔2022〕第02号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款

2022年5月30日,宜兴荆溪综合门诊部:1、医疗废物暂存地使用的蓝色家用整理箱不符合技术要求;2、未将医疗废物暂存间上锁。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二)项

警告;罚款

1、警告;2、罚款人民币2000元

0.200000

2022-06-15

2022-06-30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宜兴市城东眼科门诊有限公司

宜卫医罚简〔2022〕第704号

《护士条例》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2022年6月16日,宜兴市城东眼科门诊有限公司未配备护士人员。

《护士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项

警告

警告

 

2022-06-16

2022-07-01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