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优化营商环境
工作部署

今年我市计划招收50名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2-06-22 09:37:54  浏览次数:

  昨天,市融媒体中心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我市计划招收 50 名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涉及 10 个专业、6 所培养院校。

  我市自 2016 年起开展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每年招收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根据安排,今年计划招收50人,涉及小学教育26人,由江苏师范大学培养;历史学2人、地理科学 2 人,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培养;生物科学2人,由南京晓庄学院培养;英语 4 人、思政教育 2 人,由盐城师范学院培养;汉语言文学4人、数学与应用数学4人,由淮阴师范学院培养;物理学2人、化 学 2 人,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培养。培养的学历层次为四年制本科,在本科高校提前批次中招录。提前批次未被录取的,不影响正常批次志愿填报及录取。符合国家高考政策、户籍在本市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我市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

  考生录取后,在入学前与市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凭录取通知书和《定向就业协议书》,到培养院校办理入学手续,并与培养院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确保培养期间不迁移户口、不变更户籍、不变更专业。在读期间,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的学费、住宿费和国家助学金发放办法及标准与其他大学生相同。

  我市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到市教育局报到,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选择到有空编空岗的乡村学校任教,需连续服务满 5 年以上。综合成绩按培养院校考核成绩占30%、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占30%、毕业时我市组织的定向招聘考试成绩占 40%计算。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各级规定,我市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前及服务期间内,不得报考全日制高一层次学历,其中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除外。我市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如录取“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服务年限顺延。学生毕业当年或服务期内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需征得任教乡村学校同意。市教育局人事科相关负责人表示,考生有相关疑问均可拨打“0510-87973957”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