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2-02962 | 生成日期 | 2022-06-22 | 公开日期 | 2022-06-22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农业、林业、水利 | 主题(二) |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 | 决定 | |
关键词 | 渔业,副业,处罚 | 分类词 | 农业,公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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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对非法捕捞作业处罚公示 |
1、行政处罚决定案号:宜农(渔)罚〔2022〕4号;
2、案件名称: 非法捕捞
3、违法主体姓名: 吕捷
4、主要违法事实: 2022年5月27日晚,宜兴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高塍镇进行非法捕捞巡查。执法人员巡查至高塍镇鹏瑶生态园附近河道时发现当吕捷正撑着一条小船在河道中行驶。经检查发现,船上有电捕工具一套(电瓶1只、逆变器1只、海斗1只),船上无渔获物。
5、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6、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1、罚款人民币捌佰圆(800元)整。2、退还电捕工具一套(逆变器1只、电瓶1只、海斗1只)。
7、作出处罚的机关和日期:宜兴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