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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杨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3 10:26:20   浏览(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
根据中共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工作委员会中宜环科党字
202220 号文件通知:
杨彦同志任高塍镇党政办公室主任,免去其高塍镇人大办公
室主任职务;
王致远同志任高塍镇综合管理服务指挥中心主任、高塍镇综
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其高塍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副局长
(保留正股待遇)职务;
蒋磊同志任高塍镇经济发展局局长,免去其高塍镇妇联主席
职务;
夏立强同志任高塍镇建设局局长,免去其高塍镇农业农村局
局长职务;
戴奇同志兼任高塍镇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敏同志任高塍镇社会事业局局长,免去其高塍镇社会事业
局副局长(保留正股待遇)职务;
戴江洪同志任高塍镇行政审批局局长,免去其高塍镇行政审
批局副局长(保留正股待遇)职务;
陈耀芳同志任高塍镇人大办公室主任,免去其高塍镇政法和
社会管理局副局长(保留正股待遇)职务;
陈艳同志任高塍镇妇联主席(提名人选),免去其高塍镇社
会事业局局长职务;
岳承飞同志任环科园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一分局局长(试
用期一年)、高塍镇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高塍镇综合行政
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朱晨同志任高塍镇农业农村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
高塍镇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许誉同志任高塍镇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
其高塍镇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施科杰同志任高塍镇纪检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高
塍镇纪检室副主任职务;
朱俊同志兼任高塍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高真同志任高塍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其高塍镇经
济发展局副局长职务;
吴于如同志任高塍镇社会事业局副局长,免去其高塍镇综合
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徐泽洲同志任环科园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一分局副局长、
高塍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吴达同志任高塍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恺同志任高塍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薛珍珍同志任高塍镇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周乙尘同志任高塍镇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吴祎诚同志任高塍镇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孙成同志任高塍镇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潘煜同志任高塍镇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凤娇同志任高塍镇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高文静同志的高塍镇经济发展局局长职务;
免去周祥春同志的高塍镇建设局局长职务;
免去周春平同志的高塍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兼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羊燕同志的高塍镇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免去储玥同志的高塍镇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梁志全同志的高塍镇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蒋曼同志的高塍镇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