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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塍村江南新村新建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环科园  发布时间:2022-07-04 16:17:05   [ ]   浏览次数:

一、招标条件: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高塍镇高塍村村民委员会高塍村江南新村新建道路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

江苏嘉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的概况

1、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江南新村新建道路、场地破除等。

2、资金来源:已落实

3、质量:合格

4、工期: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按实际的开工日期为准)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6、项目地点:宜兴市高塍村

7、合同估算价:约39.2万元

8、资审方式:资格预审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⑥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⑦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⑧投标人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

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

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提供《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

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⑨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四、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请你方从江苏嘉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为 2022 7 4 日至 2022 7 8 上午9:00至11:00,

 下午13:30至16: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代理机构收到符合要求的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核对无误后发放招标文件至各供应商预留邮箱。

注:招标文件费交纳证明记录上备注投标单位全称和项目名称。

报名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将下列资料以扫描件盖公章并以PDF文件格式报名;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放,报名时请注明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及邮箱地址:(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近六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2年4月-2022年6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企业营业执照;(5)企业资质证书;(6)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近六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2年4月-2022年6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7)安全生产许可证;(8)《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

注:以上所有报名资料需盖公章以扫描文件形式并注明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及邮箱地址发送至jsjl_2022@163.com邮箱,审核通过后报名成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13日 17  时 00 分

地点为江苏省宜兴市龙潭东路189号E栋E401(江苏嘉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到达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代理机构。

注:①请投标人邮寄时在快递显著位置写明投标单位全称及项目名称。

②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实际收到时间为准,请投标人合理预留邮寄时间,自行监控邮件寄送进度,逾期到达的投标文件将不接受。

③本次投标文件只接收快递递交或送至指定地的方式,其余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做无效标处理,请单位充分考虑疫情期间邮寄的时间。

④采用邮寄方式的邮费自理,可能造成的文件遗失、破损、逾期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⑤未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

1、本工程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无需提交任何原件资料。

2、开标时间:7月14日上午9:00

3、开标地点:宜兴市环科园竹海路168号行政审批中心三楼开标1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具体详见附件)

注:投标人通过视频会议(具体操作方式由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进行观看开标现场操作、互动交流等活动。开标时间截止后,投标人代表未进入线上开标会签到的,作废标处理。

七、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第一年内付工程款的60%。第二年审计结束后按照环科园付款时间节点进行付款。审计结束后,按项目送审价预留3%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无息退还。

八、其他

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

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不作为在建工程)。

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交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

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

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

(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九、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评标法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在环科园政府网上发布。

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2 7 4 日至 2022 7 8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质疑受理人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宜兴市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高塍镇高塍村村民委员会

邮政编码:214200

代理机构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159615793720510-87960801

联系地址:江苏省宜兴市龙潭东路189号产教融合园EE401  

邮政编码:214200

监管部门

监督管理及投诉处理主体:环科园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环科园监察室:联系地址:宜兴市环科园竹海路168号行政审批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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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评标细则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总分100分,由评标委员会按以下规则计算汇总评审结果,按照评标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如评标总分相同,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具体如下:

一、投标报价(100 分)

(一)确定评标基准价

1、评标基准价=(A×35%+B×45%+C×20%)×K

A=最高投标限价

B=在规定范围内的本次投标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甲方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本次开标最低评标价。

K为下浮系数,取值范围为:96%、97%、98%。

规定范围内是指:

(1)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

(2)评标价≥所有通过第⑴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90%。

(3)特殊情况处理: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只有一家时,B值和C值均取该评标价;没有符合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时,本工程流标。

2、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9分,每低1%扣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取二位小数。

评标细则说明:

1、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错误的投标报价。

2、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文件均不影响其评标及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相关数值的抽取在评委完成初步评审后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抽取人为招标人代表,抽取范围为有效投标文件。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相关数值只抽取一次,不因后续评审、质疑、投诉、复议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抽值时数值录入错误除外)

4、相关数值抽取后,在抽取现场确定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确定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应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