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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㳇镇中心幼儿园塑胶操场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来源:宜兴阳羡生态旅游度假区  发布时间:2022-07-05 12:19:47   [ ]   浏览次数:

项目编号:YXSDJQ20220604001

一、招标条件:

宜兴阳羡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建设局的湖㳇镇中心幼儿园塑胶操场改造提升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江苏鸿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的塑胶操场改造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的概况

2.1招标范围:清单范围内的湖㳇镇中心幼儿园塑胶操场改造提升等。

2.2交货地点:湖㳇镇中心幼儿园内甲方指定地点。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中标人公告后供方立即进场做好配合工作,自合同生效后,供方必须按照需方要求及时进场施工,在接到需方书面通知20日内完成供货及施工。

2.4合同估算价:约20万元。

2.5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6质量及检验要求: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和供方投标文件的承诺,由需方组织验收,符合政府规定的相关部门验收要求;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所经营范围需包括“塑胶地板或悬浮地板生产或销售”等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内容。

3.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7其他:投标单位为代理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应具备制造商对本工程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如同时参加只接受制造商投标。如同一品牌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取消该品牌所有代理商的投标资格。

四、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请你方从张渚镇澄光路1号龙池山自行车公园内江苏鸿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处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 2022年7月5日至 2022年7月7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接收账户名称:江苏鸿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交纳形式:采购文件费的交纳形式限于转账、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采购文件费)

开户银行及行号: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张渚支行

账 号:3202230061010000139274

代理机构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核对无误后,发放招标文件至各投标人预留邮箱。

3、投标保证金:报名时须交投标保证金4000元

账号:3202230061010000137828

户名:江苏省宜兴阳羡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财政局

开户行:农商行张渚支行

交纳形式:银行本票,本票以投标单位名义开出,保证金本票金额不得分开。

3、领取招标文件者需提供以下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授权委托书(注:注明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及邮箱)(3)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被授权委托人2022年2月-7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交费清单,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5)投标保证金(本票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3日09时00分,地点为江苏鸿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张渚镇澄光路1号龙池山自行车公园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投标文件格式);(2)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3)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2年2月-7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企业营业执照;(5)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注:(1)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并将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不清晰难以辨识的作废标处理。

(2)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六、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付款方式:全部货物到达现场、验收合格后付中标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竣工结算送审后付中标价的20%;余款第二周年付清。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阳羡生态旅游度假区政府网上发布。

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2年7月5日至 2022年7月7日,本公告为第2次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 葛女士

联系电话: 0510-87353057

联系地址:宜兴阳羡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码:214200

代理机构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8251569998

联系地址:张渚镇澄光路1号龙池山自行车公园内

邮政编码:214200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