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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宜兴市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 (试行) 》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环境保护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7-27 15:55:30   [ ]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2-03554 生成日期 2022-07-27 公开日期 2022-07-27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环境保护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制度,保护,生态文明 分类词 经济管理,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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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经开区、环科园,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进一步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打击生态环境犯罪行为合力,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局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环办执法〔2020〕8号)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保护和奖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苏环办〔2021〕293号)精神,制定《宜兴市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