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2-04065 | 生成日期 | 2022-08-15 | 公开日期 | 2022-08-15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主题(二)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天然气,市场秩序,安全生产 | 分类词 | 能源,市场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宜公罚〔2022〕6号、宜公罚〔2022〕15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宜兴城东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宜公罚 〔2022〕6号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 |
建设单位未与施工单位、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共同制定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
6 |
2022-8-11 |
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
王洪亮 |
宜公罚 〔2022〕15号 |
《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第(二)项 |
在室内公共场所使用燃气未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经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 |
《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
0.03 |
2022-8-12 |
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