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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新建镇臧林村村民委员会未经批准非法占地案
来源: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2-08-22 14:10:09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2-04137 生成日期 2022-08-22 公开日期 2022-08-22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国土资源、能源 主题(二) 土地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规划,管理,执法 分类词 计划,经济管理,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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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新建镇臧林村村民委员会未经批准非法占地案

  当事人: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新建镇臧林村村民委员会

  行政处罚编号:宜自然资规罚(2022)76号

  2004年宜兴市新建镇臧林村村民委员会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位于新建镇臧林村土地建造房屋、场地,现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经宜兴市荆邑测绘有限公司对当事人所占土地实地测量,地块面积3743平方米,其中场地占地面积2566平方米(硬化场地面积2326平方米、未硬化场地面积240平方米),房屋占地面积1177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407平方米。根据2003年宜兴市土地利用现状地类分析,该地块均为建设用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该地块土地权属为宜兴市新建镇臧林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比宜兴市国土空间近期实施方案,该地块均符合实施方案。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属非法占用土地行为。我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如下:1.责令15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3743平方米土地至宜兴市新建镇臧林村集体经济组织;2.对非法占用的符合规划的3743平方米建设用地处以每平方米5元罚款,罚款合计人民币187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