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2-04345 | 生成日期 | 2022-09-05 | 公开日期 | 2022-09-05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国土资源、能源 | 主题(二) | 土地 | 体裁 | 公告 | |
关键词 | 规划,管理,执法 | 分类词 | 计划,经济管理,监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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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宜兴市诚鑫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地案 |
当事人:宜兴市诚鑫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编号:宜自然资规罚(2022)84号
2021年2月,宜兴市诚鑫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徐舍镇烟山村土地建造码头,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经授权委托宜兴市荆邑测绘有限公司对当事人所占土地实地测量,被占用地块总面积1238平方米,构筑物面积306平方米,场地面积 932平方米。经核查,该地块1238平方米均为农用地(林地1021平方米,沟渠217平方米),土地权属为宜兴市徐舍镇烟山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宜兴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该地块符合宜兴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43平方米(在符合规划的农用地上建造的硬化场地面积43平方米);不符合宜兴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1195平方米(在不符合规划的农用地上建造的构筑物面积306平方米,硬化场地面积889平方米),属一般农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属非法占用土地行为。我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如下:1.责令15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1238平方米土地至徐舍镇烟山村集体经济组织(四至:东:厂房,南:河流,西:厂房,北:厂房);2.限期15日拆除不符合宜兴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土地上建造的306平方米构筑物、889平方米硬化场地,恢复土地原状;3.没收非法占用符合宜兴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土地上建造的43平方米硬化场地;4.对非法占用符合宜兴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的43平方米林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对非法占用不符合宜兴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的978平方米林地及217平方米沟渠处以每平方米15元罚款,罚款共计人民币183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