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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法捕捞作业的处罚公示
来源: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2-09-16 14:10:49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2-04480 生成日期 2022-09-16 公开日期 2022-09-16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农业、林业、水利 主题(二)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体裁 决定
关键词 水产,渔业,处罚 分类词 农业,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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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对非法捕捞作业的处罚公示

1、行政处罚决定案号:宜农(渔)罚〔2022〕22号;

2、案件名称: 非法捕捞

3、违法主体姓名: 王爱良

4、主要违法事实: 2022年7月18日9时左右,王爱良在宜兴市徐舍镇鲸塘村使用地笼网进行捕捞,捕捞过程中被宜兴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查获现场无渔获物。

5、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6、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1、罚款人民币伍佰圆(500元)整。2、退还渔具地笼网3条。

7、作出处罚的机关和日期:宜兴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