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2-04530 | 生成日期 | 2022-09-19 | 公开日期 | 2022-09-19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农业、林业、水利 | 主题(二) |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 | 公告 | |
关键词 | 水产,渔业,处罚 | 分类词 | 农业,公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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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对非法捕捞作业的处罚公示 |
1、行政处罚决定案号:宜农(渔)罚〔2022〕21号;
2、案件名称: 非法捕捞
3、违法主体姓名: 张辉辉
4、主要违法事实: 2022年7月17日19时我局执法人员在宜兴市团氿、东氿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进行非法捕捞巡查,巡查至教育东路融创氿园时发现张辉辉正在使用锚鱼的方法进行垂钓。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其垂钓工具为锚鱼工具一套(锚鱼竿1根,纺车轮1只,锚鱼钩1只),现场无渔获物。
5、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6、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1、罚款人民币伍佰圆(500元)整。2、没收垂钓器具锚鱼工具一套(锚鱼竿1根、纺车轮1只、锚鱼钩1只)
7、作出处罚的机关和日期:宜兴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