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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无锡市相对薄弱村项目 初审结果的公示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2-10-08 16:03:47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2-04748 生成日期 2022-10-08 公开日期 2022-10-0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面向社会团体,面向公务员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农业、林业、水利 主题(二)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经济,农村,农民 分类词 经济管理,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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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根据《关于开展新一轮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五增行动”的实施意见》(锡委办发〔2021〕12号)和《关于发布2021年度无锡市相对薄弱村扶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锡农发〔2021〕107号)文件精神,经各项目单位自愿申报,镇(街道)审核推荐,市农业农村局初审,现将拟初审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根据《关于开展新一轮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五增行动”的实施意见》(锡委办发〔2021〕12号)和《关于发布2021年度无锡市相对薄弱村扶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锡农发〔2021〕107号)文件精神,经各项目单位自愿申报,镇(街道)审核推荐,市农业农村局初审,现将拟初审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7天(自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9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向宜兴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人:刘艳,联系电话:87986579,电子邮箱:yxnynczhk@163.com。

  附件:2022年无锡市相对薄弱村项目初审结果公示表.xlsx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