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互动交流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法规文件及解读
《宜兴市城市绿化及其设施损坏赔偿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2-10-13 10:44:22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2-04928 生成日期 2022-10-13 公开日期 2022-10-13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 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城市,建设,行政 分类词 城乡建设,行政事务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宜兴市城市绿化及其设施损坏赔偿办法》政策解读

问:办理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砍伐城市树木审批、迁移古树名木;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的审批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答:必须携带政务网下载的联合会审(会签)表并加盖公章(1份);申请人自行起草的书面申请书并加盖公章(1份);临时占用绿地现状平面示意图或现场照片(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