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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支出结构促进财政平稳运行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市财政局 时间:2022-10-12 15:56:57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2-05661 生成日期 2022-10-21 公开日期 2022-10-2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财政、金融、审计 主题(二) 财政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经济,管理,经费 分类词 经济管理,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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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支出结构促进财政平稳运行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支出结构促进财政平稳运行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宜政办发〔2022〕41号),明确提出了优化支出结构、促进财政平稳运行、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现就本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背景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财预〔2022〕13号)、省财政厅《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三保”支出保障的通知》(苏财预函〔2022〕2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参照无锡市《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支出结构促进财政平稳运行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锡政办发〔2022〕53 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本通知。

  二、主要目标

  坚决落实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要求,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大力优化支出结构,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扎实推进财政平稳运行,全力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任务。

  三、主要内容

  (一)压减一般性支出

  年初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予以收回;除执法执勤用车外的公务用车更新经费予以收回;会议经费较年初预算压减30%;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开展的实战类培训外,培训经费较年初预算压减50%;各类工作性经费较年初预算压减30%。

        (二)压减政府专项支出

  除用于“三保支出”及实行以收定支的政府专项外,其他政府专项原则上按年初预算压减20%。

  (三)严控预算追加事项

  除疫情防控、应急救灾、维护稳定等重点工作外,一律不再追加预算,部门新增支出事项在本部门年初预算中调剂解决,无法调剂的暂缓安排。

  (四)严控各类提标政策

  除中央、省、无锡市统一要求外,今年不再出台新的提标、提补、提档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