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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周铁镇、丁蜀镇部分地名命名的批复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2-11-10 15: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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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4046317/2022-05350 | 生成日期 | 2022-11-10 | 公开日期 | 2022-11-10 |
文件编号 | 宜政发[2022]210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 | 文秘工作 | 体裁 | 批复 |
关键词 | 文件,批复,行政 | 分类词 | 文秘工作,行政事务 | ||
文件下载 | 下载 | ||||
内容概况 | 市政府关于同意周铁镇、丁蜀镇部分地名命名的批复 |
周铁镇、丁蜀镇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们对以下地名的命名。
一、周铁镇
湖畔澜庭院:东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宜马快速通道),西至S230省道,北至规划道路,占地面积117827平方米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湖畔澜庭院。
二、丁蜀镇
清莲水岸雅院(北区):东至规划道路,南至公园东路,西至周墅社区河道,北至居民区,占地面积3772平方米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清莲水岸雅院(北区)。
希你们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