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宜兴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建议提案结果公开>人大建议结果公开

关于大力推行学生校车接送服务的建议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2-11-11 16:49:04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2-05442 生成日期 2022-11-11 公开日期 2022-11-1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科技、教育 主题(二) 教育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车辆,学校,学生 分类词 交通,教育
文件下载
内容概况 近年来,我市就读学生的人数总量逐年增加,目前学校专门的校车接送,难以满足学生数量和上学的时间及安全需要,学生上下学都由家长接送,基本上一人一车,造成学校门前道路车辆拥堵为患,寸步难行,同时也加重了家长负担。现在进入大数据信息化时代,教学主管部门完全可以统筹安排各小区学生乘校车上下学,不能因个别家长特殊理由而以点否面。
案别 市人大建议
主提人 蒋静远
标题 关于大力推行学生校车接送服务的建议
建议内容
近年来,我市就读学生的人数总量逐年增加,目前学校专门的校车接送,难以满足学生数量和上学的时间及安全需要,学生上下学都由家长接送,基本上一人一车,造成学校门前道路车辆拥堵为患,寸步难行,同时也加重了家长负担。现在进入大数据信息化时代,教学主管部门完全可以统筹安排各小区学生乘校车上下学,不能因个别家长特殊理由而以点否面。
建议:大力推行学生校车接送服务,以缓解交通堵塞,节约社会资源,减轻家长负担。
承办单位 教育局
答复内容

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23号建议的复函

 

蒋静远代表:

您在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大力推行学生校车接送服务”的建议,市政府已交由我局会同交通运输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综合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7号《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三条:“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

2012年7月,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我市成立宜兴市校车服务有限公司,为农村地区学校学生提供校车接送服务,承担农村义务制学校学生上下学接送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多年发展,市校车公司已拥有制式校车105辆,员工114人。目前,市政财政每年投入近2000万元(道路拓宽维护等由属地政府负责不计入内)用于校车接送服务,校车接送覆盖全市14个街镇、44所学校、运行线路159条,每天接送学生4600人左右。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明确城区学校学生选择乘坐公共交通上下学,我市对于学生乘坐公交车减半收取费用。虽然义务教育学校根据户籍地就近入学,学生离学校相对较近,但市政府考虑到城区有2所初中等规模较大,为有效缓解上下学时段学校周边交通拥堵状况,在2014年10月,在市政府的协调下,城区开通了实验中学南校区和北校区、外国语学校东校区和西校区、省宜中、少体校等6所学校的学生公交专线共43条,每天投入58辆公交车,日均接送学生2500多人次。

农村地区学校校车接送服务基本做到应开尽开(距学校1.5Km以外的学生),满足了广大农村学生乘坐校车的需求。由于学生公交专线的开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多部门共同保障,还要结合每所学校如“校内外是否具备停车条件”“道路通行状况”“施教区学生分布情况”“家长能否按时在公交车站台接送”“车辆调配及驾驶员待遇”等问题,才能确保专线高效、安全运行。目前,市区部分学校特别是小学尚不具备开通公交接送专线的条件:一是根据施教区就近入学,离学校不远;二是部分小学校门口区域较小,公交车难以停靠;三是小学实行错时放学,放学时间不同步等。

下阶段,我们将积极会同公安、城管、交通运输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生上下学时段交通顺畅、有序、安全。

一是开展学生上下学公共交通需求调研。按照“积极引导,应乘尽乘;专业管理,确保安全”等原则,由相关学校统计需乘坐学生专线的人数上报市教育局,由教育局会同交通运输局对开通公交专线接送展开充分调研,规划制定延伸或新辟线路,优化公交专线、停靠站点,尽力为学生提供更多便利。

二是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求所有学校每学期至少发放1-2次交通安全告家长书,提醒和告知家长不能用不合格或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要文明开车,遵守交通法规,在学校门口不随意穿越、调头、抢道等,确保道路畅通。同时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交通安全主题活动,通过“学校教育学生、学生带动家长、家长影响社会”的途径,教育并劝导学生家长在文明交通方面做到不闯红灯、按道通行、礼让行人、不加塞、不超速、不随意变道掉头、有序停车、即停即走等。

三是实行分学校、分年级错时错峰上下学。在全市所有小学、初中、高中,根据实际情况实行错时上下学制度,力争做到学校与学校错时、年级与年级错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交通拥堵,保障交通秩序。

四是推行学生上下学“护学岗”和家长志愿者制度。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认真落实上下学时段“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确保重点时段学校门口“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家长志愿者服务,在上下学集中时段配合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维护上下学交通秩序。

五是设置家长安全等候区和接送车辆停车区。在学生上下学时段交通管理不到位的学校,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在校门口及学校周边科学合理设置家长安全等候区域和接送车辆合理停靠区,确保上下学时段家长有序等候,车辆有序停靠。

以上办理情况,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

叶青城,电话:87982259。

宜兴市教育局

2022年6月9日

答复时间 2022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