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石镇

万石镇>政府信息公开>公告公示
万石镇余境村杨树园农村道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万石镇  发布时间:2022-11-17 16:24:38   [ ]   浏览次数:

万石镇余境村杨树园农村道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编号:万招202213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石镇余境村杨树园农村道路新建工程,已由宜兴市万石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万石镇余境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约11.8万元;

2.2工程类型:市政工程;   

2.3招标范围:详细情况见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工期:20

2.7工程地点:万石镇

2.8工程预算价:127881元,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117651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资格审查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核准通知书》(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或《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时须提交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①企业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③建造师注册证书④《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核准通知书》(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或《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⑤安全生产许可证⑥报名人身份证及介绍信(原件查看用,复印件留档用)

6、开标时须提交的材料:①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②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授权委托书⑤被授权委托人社保缴费证明(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保证金收据

7、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法:张贴公告后于20221121日下午4时前至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市龙潭路333号沧浦社区二楼,电话:18351516037)购买,价格300元,现金形式,售后不退,逾期不侯。报名单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方可报名(只能开本票或汇票,不能直接转账),投标保证金1000元,大写壹仟元,采用银行本票或汇票(户名:宜兴市万石镇财政局),本票或汇票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开出,保证金本票或汇票金额不得分开,不接受直接转账,否则不予以报名,开具本票或汇票后才可以报名。报名结束后把本票或汇票交至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保管,待开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本票或汇票招标结束后退还,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投标书送达截止时间:20221124下午2

  开标时间:20221124下午2

  地点:宜兴市万石镇政府第一会议室

  招标人:宜兴市万石镇余境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电话:0510-87810063

8、评标办法:

平均价法。投标单位根据各自的预算,确定合理的让利幅度,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视为废标。若投标单位少于或等于7家,则取所有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平均价;若投标单位大于7家,则去掉最高价和最低价后取平均值为平均价;取最接近平均价的投标价为中标价,如出现相同的有效投标价,则抽签决定中标单位。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9、其它:

9.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9.2有以下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开标,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2)招投标结束后,若中标单位未按中标通知书上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则视该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且此工程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各单位在报名的同时视作同意此条款。

9.3工程禁止违法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以后投标资格。

9.4开标时项目负责人不需到场。

 

 

 

宜兴市万石镇余境村村民委员会

20221117

 

 

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

 

致本工程招标人:

 

我公司参与                       工程的投标活动,我单位承诺:在中标后按规定足额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否则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投标人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核准通知书》(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无需提交本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