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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无锡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通知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    日期:2022-11-23 10:53:07    浏览次数:

各开发区科技局(经济科技发展局),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无锡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锡科规〔2022〕124号)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无锡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且其产品(服务)符合《无锡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七条有关规定条件的,均可申报。

  二、申报时间

  无锡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认定工作采取常年受理、集中评审方式。申报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时间,企业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向宜兴市科技局报送申报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自我评价。企业对照《办法》第七条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企业首先通过“无锡科技创新云平台”(网址:https://www.wuxii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已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市科技局负责其注册审核工作)。注册通过后,企业再次登录,进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辅助系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申报”,按要求填写《无锡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相应附件,检查无误后在系统中提交,然后通过系统生成并打印含水印的《无锡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申请书》,加盖企业公章,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及系统上传内容一致),按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装订形成纸质申报材料(一份,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1)报送至宜兴市科技局。企业同时须妥善留存一份纸质申报材料备查。对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四、联系方式

  宜兴市科技局高新科 周静 钱耀

  电话:87986500

  地址:宜兴市陶都路8号市政府大院7号楼441室

  五、附件

  附件1:申报材料要求.docx

  附件2:企业信用承诺书.docx

  附件3:《无锡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认定管理办法》.pdf

  宜兴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