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宜兴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信息>双随机、一公开

关于印发江苏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

来源:宜兴生态环境局    日期:2022-12-05 08:57:23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2-05722 生成日期 2022-12-05 公开日期 2022-12-05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污染,生态,保护 分类词 城乡建设,环保
文件下载
内容概况 关于印发江苏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苏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6号)等文件要求,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46个省级部门和13个设区市,制定《江苏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第一版)》(以下简称《事项清单》),统一了省、市、县三级各监管部门随机抽查事项,不断规范各级监管行为。现将《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格照单监管,规范检查行为。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事项清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省各部门要根据《事项清单》,组织制定本部门、本条线检查工作指引,确定各项监管规则标准,明确检查比例、内容、方法等,规范监管行为,杜绝任性执法。

  二、动态维护更新,主动对外公开。省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各地监管工作实际等,动态调整全省条线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事项分为重点事项和一般事项,其中重点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一般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省各部门要通过相关网站、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本条线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三、深化部门联合,实现综合监管。各地各部门要不断健全联合检查事项清单,将更多事项纳入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范围,积极探索在各行业领域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使部门联合双随机成为部门间协同监管的主要方式,有效解决重复监管、多头执法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综合监管效能。

  省“双随机、十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