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02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开展餐饮场所“瓶改管”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22-12-20 09:45:56   [        ]     
文号 宜政办发〔2022〕17号
制发机关 宜兴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4-13
文件类别 通知
文件状态 正在执行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关于全面开展餐饮场所“瓶改管”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

 

关于全面开展餐饮场所“瓶改管”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省、无锡市关于城镇燃气用户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相关意见,加快我市餐饮场所瓶装燃气改管道天然气建设(以下简称“瓶改管”),切实提升城镇燃气安全运行管理水平,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城市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应改尽改、能改则改”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属地负责、部门助促、联动共推”的工作机制,2022年3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餐饮场所“瓶改管”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强势发力,完成全市管道天然气管网已覆盖范围内符合接入条件的3026户(附件1)餐饮场所“瓶改管”工作;进一步加快管道覆盖织密建设速度,2022年底前,完成新建管网覆盖满足接入条件餐饮场所300户以上,主城区(宜城、环科园)餐饮场所实现管道天然气全覆盖。

    二、工作步骤

    (一) 启动实施阶段(2022年3月10日前)。各镇(园区、街道)、各部门和管道燃气企业、施工单位对照本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确保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按照边动员、边推进的工作原则,同步开展现场勘察设计、制定施工方案、与餐饮商户签订改造协议、进场施工等相关工作。

    (二) 全面推进阶段(2022年3月11日至9月30日)。各镇(园区、街道)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具体时限,有序对“瓶改管”开展集中攻坚。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多维度、叠加式的联动合力,加大“瓶改管”工作的政策宣传和执法监管力度。管道燃气企业要加快市政管网建设,织密主城区、中心镇区、工业集中区和居民小区管网,有序向农村扩面。

    (三) 完善提升阶段(2022年10月至12月)。进一步完善提升“瓶改管”工作,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固化为规章制度。建立属地板块主要领导定期检查、餐饮商户主管部门抽查、燃气专委会飞行督查、乡镇常态开展网格化安全宣传巡查和培训教育等长效管理机制。

    三、建设流程

    1、拟定计划。属地政府按照辖区实际,以餐饮集中区域优先、分片实施的原则拟定本地“瓶改管”实施计划。

    2、方案设计。施工单位根据实施计划进行现场实地勘查,对符合安装条件的进行施工方案设计。

    3、进场施工。完成施工方案后,施工单位与餐饮商户统一签订施工合同,组织专业队伍进场统一施工。

    4、点火通气。施工结束后,属地政府会同管道燃气企业、施工单位开展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点火通气。

    四、建设费用和补贴标准

    1、建设费用。按照最大设计流量为6Nm3/h、10Nm3/h、16Nm3/h、25Nm3/h,建设费用收费标 准分别为不高于5000元、9000元、14000元、17000元(建设费用中包含一套计量表具(含表箱)、20米镀锌管及管件,镀锌管套管及穿墙打孔,配套铜球阀3个,二层高处作业费一处)。

    2、补贴对象。在2022年3月1日至9月30日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天然气管网已覆盖范围内实施“瓶改管”的瓶装燃气餐饮商户;以及在2022年年底前新建管网符合接入条件实施“瓶改管” 的餐饮商户。

    3、补贴标准。各镇(园区、街道) 按照最低不少于2000元/户标准对实施“瓶改管”的餐饮商户进行镇级财政补贴。

    4、技防设备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管道燃气切断阀的技防设备安装按宜兴市“智慧燃气”监管平台建设要求实施。

    建设费用及补贴如下表:

    5、市级考核奖补。市财政根据下达的“瓶改管”目标任务,对各镇(园区、街道)单独设立专项考核奖补资金。市级专项考核奖补资金总额按照全市餐饮场所“瓶改管”计划任务数测算确定。对9月底全面完成“瓶改管”计划任务的,按照1000元/户的补贴基准,经考核后按实奖补; 对未能按时完成计划任务的,不予奖补。

    五、职责分工

    市城镇燃气专委会负责统筹组织餐饮场所“瓶改管”专项行动,属地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具体负责推进实施。职责分工如下:

    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履行燃气专委会办公室职责,成立“瓶改管”工作推进工作专班,实行定人定片、统筹协调,牵头各属地板块、各部门有序推进“瓶改管”工作,及时做好进度统计、信息上报、督办通报;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工程进度、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督促公用环保集团做好餐饮场所报警器的动态安装和实时监控。

    市商务局:落实餐饮经营户的行业管理职责,负责向餐饮商户进行“瓶改管”政策宣传,督促和配合各镇(园区、街道)做好餐饮场所“瓶改管”工作,对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不符合“瓶改管”条件的商户实施“瓶改电”。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审批“瓶改管”项目管线规划。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瓶改管”建设项目施工涉及的市政设施、绿化开挖提供支持,对市政设施及绿化补偿款给予政策优惠。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瓶改管”施工涉及的公路、航道审批提供支持,对公路、航道赔补偿款给予政策优惠。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职能,负责依法查处餐饮经营主体未领取营业执照、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未经临时备案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管网建设中压力管道的监检费用给予政策优惠。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对“瓶改管”建设项目提供必要的施工保障,对管网建设中涉及的违建进行查处。

    市公安局:负责“瓶改管”推进中相关违法阻挠事件的及时处理,做好施工涉及的交通组织保障;协助属地加大“黑气”打击力度。

    市消防救援大队:加强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坚决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市财政局:负责市级奖补资金审核拨付,牵头做好资金绩效评价。

    各镇(园区、街道):负责做好辖区内餐饮商户“瓶改管”工作的组织推进,发动餐饮商户实施“瓶改管”,对不符合安全用气条件的实施“瓶改电”,并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负责承担道路开挖手续的办理;负责施工道路修复、绿化补偿和余土清运等工作;强化辖区餐饮场所安全监管,加大力度开展打击“黑气”整治行动。

    管道燃气企业、施工单位:建立相应的“瓶改管”推进工作专班,配足施工建设队伍,全面推进合同签订、方案设计和进场施工等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管道燃气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完成管网建设,应当把区域性设计方案与属地政府充分沟通并形成一致后方可施工;对管网未覆盖区域,计划中涉及的商业用户先行实施市政管网施工,将管网通至用户门前作为首要任务;对具备入户施工、点火通气的用户,及时施工接户到位,若遇施工难度大、用户不配合等情况,第一时间报公用事业局,由公用事业局协调督促属地政府即时完成整改工作;加强施工进度管理,对于新增管道燃气用户,前期勘察、设计、施工、安装、试气、开通等各个环节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并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保障质量。

    瓶装燃气企业:负责做好餐饮商户退户工作,配合做好政策宣传,规范送气行为,对拒不配合且存在较大用气安全风险的餐饮场所按规定停止供气。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园区、街道)、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瓶改管”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提升燃气本质安全的关键举措,摆上重要工作位置。建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各镇(园区、街道)镇长(主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建立落实到岗、明确到人的工作责任制,按照时限进度,挂图作战,定期对表销号,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序开展。

    2、加强联动合力。各镇(园区、街道)、各部门和燃气企业、施工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密切沟通配合,强化工作合力,建立定期工作会商、进度通报等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市各相关部门在规划报批、道路开挖等相关审批上要给予支持,对照各部门监管执法职能,督促餐饮商户积极配合实施,做到相互支持、统筹协调、共同推进。

    3、加强工作督导。市安委办、城镇燃气专委办要动态掌握“瓶改管”工作的实施进展,加强督查指导和执法检查,将“瓶改管”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确保“瓶改管”工作落地见效。各镇(园区、街道)按照日报制度填写“瓶改管”工作进度汇总表(附件2),“瓶改管”工作进度明细表(附件3),于每日下午4 点前报送至城镇燃气专委会办公室。

 

附件:1、“瓶改管”工作任务汇总表

2、“瓶改管”工作进度汇总表

3、“瓶改管”工作进度明细表

4、管道天然气商业配套安装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