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2023年度宜兴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建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增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58号)、《无锡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管理办法》(无锡市人民政府令第179号)、《宜兴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宜兴市人民政府令第98号)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度宜兴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建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突出改革创新、经济转型升级、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民生保障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内容,征集2023年度需要市政府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计划建议。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2月13日。
三、征集要求
本次年度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建议征集由宜兴市司法局负责汇总。社会各界如有立项计划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具体描述立项计划建议项目拟解决的主要问题、相关法律依据、周边地区成熟制度经验等内容,并附联系方式,通过以下途径反馈:1、信函:宜兴市宜城街道荆溪南路38号宜兴市司法局,信封上请注明“2023年度宜兴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建议”字样,邮编:214200;2、电子邮件:yxsfjfgk@163.com。
宜兴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 年1月12日
征求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