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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医疗救助将同步执行新政策
来源:宜兴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3-01-19 15:36:52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3-00263 生成日期 2023-01-19 公开日期 2023-01-19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医疗保障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卫生、体育 主题(二) 医药管理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管理,医疗,医保 分类词 经济管理,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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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享受医疗保障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有关要求,无锡市出台了《无锡市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锡政办发【2022】9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我市也将同步实施。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享受医疗保障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有关要求,无锡市出台了《无锡市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锡政办发【2022】9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我市也将同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