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公告公示>通知公告 依据《关于对2021年宜兴市省级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宜农发〔2022〕31号)文件,对其中的机械作业补助进一步明确如下:水稻机插秧侧深施肥作业补助40元/亩,耕翻耙作业补助25元/亩,有机肥机械撒施作业补助25元/亩。根据实施主体提供的相关实施材料和第三方核查资料等,现对补助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如有异议,公示期间可实名反映。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至2月3日,联系人:赵冬青,电话:87951061。
附件:2021年宜兴市省级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项目机械作业补助情况表.xlsx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