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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编号第37号)整改情况报告的公示
来源: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3-01-31 13:56:10   [ ]   浏览次数:

根据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及《宜兴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宜发﹝2021﹞49号)相关要求,经开区已完成37号问题的整改工作,现将整改结果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概述:

2021年3月27日,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接到宜兴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反馈问题,具体反映“2016年首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重点信访‘武宜运河红水事件’,在上级部门多次督办的情况下,仍欺上瞒下,不认真开展排查,直至省生态环境厅和无锡市生态环境局联合查明原因后才开展整治。”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针对该问题经开区主要采取了以下具体举措:

1、在思想上进一步形成合力。针对各类突出环境问题,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形成责任领导牵头、各职能部门配合的应急体系。从制度上加强工作的有序推动,形成解决问题的合力。

2、在工作上进一步加强闭环。针对各级各类环境信访举报问题,第一时间联系群众深入举报现场,切实加强了解情况、分析线索、全面排查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定期分析举报内容的关联性,从污染源头上切断后续产生的可能性。

3、在监管上进一步织密网络。一方面牢牢把握生态环境质量的底线,加强对企业排放的执法检查;另一方面属地政府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强网格化巡查。辖区范围内企业落实到每个网格员,常态化做好环保巡查、政策宣传等工作,在企业间形成依法经营、违法必究的鲜明态势。

4、在硬件上进一步完善提升。借助专业化技侦设备,在主要风险河道两端,加装电子围栏、鱼眼和高清探头,起到对入境船舶的登记存档和手机等电子信号的监控比对。通过刑侦手段,进一步加强偷排偷倒等环境违法行为的追查力度。

5、在防控上进一步完善体系。联系省级资质单位,加快推动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在方案编制上形成可操作性较强的应急流程和工程措施,牢牢把污染源头控在较小范围,不进入太湖。并结合安全环保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以练代训,提升自身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能力。

6、在队伍上进一步强化履职。针对经开区面广量大的辖区范围和较为复杂的环境现状,进一步加强园区队伍建设。从人员招录、业务培训和装备配备和工作履职上提升自身环境监管的能力。

7、在措施上进一步丰富举措。对经开区部分拆迁安置小区进行整体改造,彻底理顺小区车库、阳台洗衣水私接乱接导致雨污串通的情况。在地势低洼处建设提升泵站,应急时有效缓解管网运行压力,防止污水外溢。

以上措施目前均已落实到位。

三、整改取得的成效

通过系统整改

1、已成立工作专班,形成责任领导牵头、各职能部门落实的应急体系。

2、园区单独成立了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充实了专业人员,并组织参加由无锡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自身的监管能力。

3、三级防控体系已完成建设。

4、视频监控探头布点安装完成,电子围栏、云平台监控设备已安装到位。

5、对辖区范围内企业已开展了多轮检查及宣传,并按照网格化分工开展常态化巡查。

6、五星安置小区雨污管网改造工程已完工,应急泵坑已完成建设。

7、及时分析办结12345等举报。

督察组反馈的37号问题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已具备销号条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9日。如有异议请书面或致电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联系人:蒋岳群,联系电话:0510-87660817。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