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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无锡市创新联合体备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 时间:2023-01-31 16:08:46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创新联合体分层分类发展,引导行业骨干企业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合作组织和利益共同体,着力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努力提升我市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决定开展2023年无锡市创新联合体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创新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为无锡市域内(含江阴市、宜兴市)注册的行业龙头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创新型领军企业、上市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领军人才企业等,应具备较强行业影响力、研发实力和组织协同能力。

  2.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应为同行业企业、知名大学、科研机构、科技服务机构和金融机构等。

  二、申报条件

  创新联合体作为新型的创新组织,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优势明显、合作基础良好、组织架构完善、运行机制健全的相关创新主体积极参与,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优势明显。创新联合体的牵头单位能够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2.合作基础良好。创新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与牵头企业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行业服务、标准制定、国际合作、品牌建设等方面应具备良好的合作基础和合作意愿。

  3.组织架构完善。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共同签订组建协议,明确技术创新目标、任务分工、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等。联合体应设立决策、咨询和执行等组织机构,建立有效的决策与执行机制。

  4.运行机制健全。围绕不同攻关技术领域,建立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属、许可使用和转化收益分配、经费管理等运行机制,充分激发各方协同创新活力,形成定位清晰、优势互补、分工明确的协同创新机制体制。

  重点支持近三年承担国家、省、市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及相关参与单位、各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其他基础良好的创新联合体,按照以下三种模式组建创新联合体。

  1.以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形式组建任务型创新联合体。聚焦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和重大科技攻关任务,由领军企业牵头,联合各成员单位通过“揭榜挂帅”等多种形式共同申请承担国家和省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开展跨区域跨领域的协同攻关,着力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核心技术。

  2. 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为基础组建体系化创新联合体。针对目前面向高新技术领域已经成立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按照创新联合体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和机制体制,推动联盟成为更为紧密的体系化技术创新合作组织,在联合开展产业共性技术攻关、提供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和政策咨询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3.以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组建实体性的创新联合体。由领军企业牵头发起,联合各成员单位共同出资成立研发型企业,以实体形式组织开展重大研发任务,推动技术共享、技术转移,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

  三、支持方式

  1. 强化项目支持。探索建立创新联合体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连续支持机制,对创新链融合紧密的创新联合体,采用“揭榜挂帅”等方式给予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接续支持。优先推荐创新联合体申报国家和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2. 加大经费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对创新联合体开展的协同攻关项目、研发投入等给予资金补助。完善科技金融政策,创新金融产品,鼓励社会资本利用股权投资、项目投资等多种形式参与创新联合体建设。

  3. 推进平台建设。支持创新联合体内形成稳定合作关系的成员单位组建或参与建设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支持创新联合体开放共享资源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等科技创业载体,孵化高新技术企业。

  4. 提升建设水平。支持创新联合体积极参与相关产业战略规划制定,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编制等工作。支持创新联合体发起、组织高水平学术交流活动。

  四、工作要求

  1.符合条件的企业作为牵头单位联合各参与单位,进一步聚集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共同签署组建协议,明确组织框架和运行机制,保障成员的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填写《无锡市创新联合体备案申请书》,连同共建协议一并提交各地区科技部门审核。

  2.各地区科技部门结合本地产业发展需求,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就创新联合体组建的必要性、可行性方面提出审核推荐意见,于2月24日前将推荐意见及相关材料报送市科技局备案。

  联系人:宜兴市科技局成果科 陈兰;联系电话:87986287。

  附件:无锡市创新联合体备案申请书.docx

宜兴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