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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摘要)
来源: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23-02-06 15:24:24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3-00416 生成日期 2023-02-06 公开日期 2023-02-06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主题(二) 其他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规划,经济,管理 分类词 计划,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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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23年1月15日在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关于江苏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摘要)

—— 2023年1月15日在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侃桢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发展改革委提请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江苏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摘要如下:

一、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面对世界变局加剧、疫情反复冲击、经济下行持续等多重超预期因素挑战,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全省经济顶压前行、持续恢复,在波动中回稳向好,切实担起了“勇挑大梁”重大责任,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2.29万亿元、再上一个新台阶,同比增长2.8%、较上半年提高1.2个百分点,回升幅度居东部沿海经济大省前列;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258.9亿元,同口径增长1.5%。

(一)加大政策对冲力度,稳增长稳市场主体成效明显。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全面实施国家“稳经济33条”“苏政40条”等助企纾困政策,全年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4500亿元,普惠小微贷款增速约为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的2倍,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1%。成功争取国家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向我省投放项目128个、投放基金470.5亿元,省重大项目完成投资超过640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8%。开展“苏新消费”四季主题购物节等活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正增长,规模继续保持全国第二位。

(二)强化创新驱动发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取得新进展。实施15项重大基础研究项目、115项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3%左右,苏州实验室获批建设。成功举办2022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大会,习近平总书记专门致贺信,新增48家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424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定出台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和指导意见,召开数字经济发展推进会议,新增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4个、居全国首位,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比分别提高到48.5%、40.8%。

(三)持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制定出台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等实施意见,完成国企改革三年任务。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议,一体推进“五个环境”建设,连续4年位列“营商环境最佳口碑省份”。制定实施“促进外贸保稳提质12条”等政策措施,外贸进出口增长4.8%,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进出口占比提升至27.4%。成功举办东盟—中日韩(10+3)产业链供应链合作论坛暨东亚企业家太湖论坛,实际使用外资305亿美元、增长5.7%,规模继续保持全国首位,9个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外资项目、占比接近1/4。

(四)坚决兜住民生底线,基本民生得到有力保障。高质量完成12类50件民生实事,民生支出占比达78%以上,城镇新增就业132万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2.11∶1。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持续提升,每千人口托位数、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提高到3个、6.7张,机构养老床位数达到43万张。大运河文化带江苏段成为全国示范样板,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比超5%。社会保障网进一步织密织牢,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23元,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92元。落实价格补贴联动机制阶段性调整政策,发放补贴资金3.78亿元、惠及困难群众455万人次,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涨2.2%。

(五)扎实推动重大战略部署落地,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迈出新步伐。长江经济带国家警示片披露问题全部完成整改。长三角在协同抗击疫情、物资保供、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保畅等方面的合作进一步深化,宁杭生态经济带建设方案印发实施。制定出台支持徐州高质量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支持盐城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支持泰州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建设黄河故道生态富民廊道等意见,162个南北结对帮扶合作项目启动实施。印发苏锡常都市圈建设行动方案,出台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意见,宁锡常接合片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探索形成25个实践案例向全省推广。

(六)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推进。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PM2.5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国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全面超额完成国家目标。深入推进部省共建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试点省合作,高质量完成“三区三线”划定工作,获批实施“国家山水工程”。制定出台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碳达峰实施方案,开展“碳达峰八大专项行动”,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13.5%左右。

(七)全力抓好安全发展各项工作,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粮食总产量753.8亿斤、再创历史新高,电力运行经受住了86天“过亿”的严峻考验。严控政府性债务规模,有力有效处置各类金融风险,全力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大灶”,深入推进百日攻坚行动,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3.67%、30.32%。深入开展“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全省群众安全感稳定在99%以上。

二、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

2023年安排经济发展实力、现代产业体系、科教人才支撑、公共服务能力、人民共同富裕、绿色转型发展、安全保障水平七大类38个指标。其中,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5%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以上,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城镇新增就业120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5%左右,外贸进出口、实际使用外资稳中提质,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降低4.5%左右、6%左右,粮食产量保持基本稳定。

三、实施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点举措

(一)积极扩大消费投资需求,增强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推动接触型、聚集型、流动型消费回暖,积极培育新型消费、扩大服务消费、倡导绿色消费、拓展“文旅+”消费,进一步挖掘农村消费潜力,持续壮大消费新热点。加力推进220个省重大项目和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的102项重大工程建设,力争形成更多投资增量和实物工作量。通过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有效带动全社会投资。依法合规加快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强化资金、土地、用能等要素保障。积极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加快推进基础设施REITs试点。

(二)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全力保障苏州实验室建设,推动紫金山、太湖、钟山实验室承担国家战略科技任务。坚决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统筹推进80项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和80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推进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开展集成电路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加快关键设备国产替代步伐。着力打造“51010”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体系,推动传统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深入实施现代服务业“331工程”。开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加速行动计划和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努力建设“数实融合第一省”。

(三)坚定不移深化改革,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市场信心。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培育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市、区)和标杆民营企业,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以及“五个环境”配套实施方案,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争取国家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继续抓好减税降费以及退税缓税缓费等政策措施的落地见效,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领域支持力度,多措并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四)持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拓展国际合作新领域新空间。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加快连云港国际枢纽海港等重大互联互通项目建设,推进境内外合作园区建设,积极培育绿色丝路、数字丝路等合作新增长点。加强企业出境参展、商洽等服务保障,鼓励企业到海外抢订单、拓市场,加快发展跨境电商、海外仓等新业态新模式,积极扩大先进技术、重要设备、能源资源等产品进口。出台我省外商投资条例,落实外资企业国民待遇,为外商来苏从事贸易投资洽谈提供最大程度的便利,办好两岸企业家峰会、中欧班列合作论坛等活动,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

(五)着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更高水平推进“1+3”重点功能区建设,提升扬子江城市群对国际国内高端要素的配置能力,实施新一轮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支持徐州高质量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立足生态优先推动江淮生态经济区建设,持续推动大运河文化带国家级示范段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纵深推进新一轮南北结对帮扶合作。深入开展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五大行动”,加快打造沿沪宁产业创新带、G60科创走廊、环太湖科创圈等重大科创平台。扎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深入实施种业创新攻关等五大工程,新建高标准农田120万亩,粮食播种面积保持在8100万亩以上,确保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扎实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创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更大力度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档升级,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七)深入推进美丽江苏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统筹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调整优化,启动美丽江苏建设试点。切实抓好长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任务,深入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省级试点。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一批生态保护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

(八)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制定出台推动共同富裕实施意见,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08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98元以上,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落实积极的人口发展战略,着力强化“一老一幼”服务保障。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坚持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加快“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扎实推进健康江苏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快创建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和省区域医疗中心。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和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打造文化产业基地和特色文化产业集群。

(九)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筑牢守好安全发展底线。稳妥有序实施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着力保健康、防重症。强化能源资源筹措,积极应对供需紧平衡,扎实做好迎峰度冬、迎峰度夏等关键节点能源供应保障工作。完善全口径政府性债务风险监测和处置机制,防范化解中小法人金融机构、大型企业债务、非法集资等领域风险。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扎实做好“问题楼盘”处置和“保交楼”工作,严防房地产、金融等领域风险叠加共振和相互传导。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确保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纵深推进平安江苏建设,积极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