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3-00430 | 生成日期 | 2023-02-06 | 公开日期 | 2023-02-06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劳动、人事、监察 | 主题(二) | 劳动就业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就业,失业,保护,招工,待业 | 分类词 | 劳动,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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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宜兴市长江流域湖泊水域禁捕退捕 就业工作补充意见 |
根据《关于全面推进我市长江流域湖泊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宜政发〔2020〕172号)、《建立健全我市长江流域禁捕执法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宜禁捕办〔2021〕2号)和《关于做好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苏禁捕办〔2021〕50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相关就业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1、做好就业情况定期跟踪调查工作。相关镇(园区、街道)要对退捕渔民实行专人挂钩、全程跟踪、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及时做好基础台账和就业调查问卷工作,确保问卷填写质量。彻底摸清退捕渔民的就业意愿和就业去向,对渔民需求有变化的及时填写《宜兴市退捕渔民调查登记表》(附件)并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主动协调辖区内企业提供就业岗位。相关镇(园区、街道)应当继续协调辖区内企业为未实现稳定就业(单位吸纳就业)的退捕渔民提供就业岗位,对退捕渔民集中的村、社区每月举办不少于1场退捕渔民专场招聘会。设有人力资源市场的镇(园区、街道)可以依托本地现有资源,开展各项专场招聘活动,帮助退捕渔民就近就业。
3、再次做好培训需求调查摸底工作。相关镇(园区、街道)要再次对退捕渔民的培训意愿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对就业年龄段内的渔民做好培训需求摸底工作。同时强化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加强实用技能培训,结合本镇(园区、街道)成校的特色课程和教育经验,有计划、多形式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退捕渔民可以根据本人就业需求,就近选择定点培训机构、培训专业(工种)参加培训,提高就业技能,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4、继续坚持对退捕渔民实现常态化管理。动态掌握退捕渔民的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对有就业意愿的退捕渔民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帮扶。针对年龄较大、就业困难的退捕渔民,根据年龄层次、就业技能等不同特点,按“一人一策”精准制定安置方案,通过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等“一对一、面对面”开展贴心保姆式专项服务。
5、做好台账整理工作。相关镇(园区、街道)要做好各项台账整理工作,就业推荐、就业帮扶和培训需求调查等资料做到一户一档备查。
宜兴市全面推进长江流域湖泊水域
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