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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启动

确保4月30日前完成除治任务
来源:宜兴日报    日期:2023-02-10 08:49:55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3-00776 生成日期 2023-02-10 公开日期 2023-02-1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农业、林业、水利 主题(二) 林业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灾害,绿化,公开 分类词 农业,林业,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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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启动

  近日,我市印发《2023年度宜兴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全市各松材线虫病发生的疫点单位,全面启动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工作,确保4月30日前完成除治任务。

  松材线虫病是由松材线虫引起的具有毁灭性的森林病害,已被我国列入对内、对外的森林植物检疫对象。根据2022年秋季松枯死木普查结果,我市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范围涉及8个镇(街道、场),受松材线虫病感染松林面积1.48万亩,对全市森林资源、生态环境、自然景观造成了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林业健康发展。

  《方案》根据松材线虫病的发生情况,将全市分为除治区、重点预防区和一般预防区,分类施策。其中,除治区为丁蜀镇、张渚镇、湖㳇镇、太华镇、西渚镇、新街街道、宜兴市林场和芙蓉茶场,要求全面砍伐清理区域内所有感病松疫木和枝桠,做到除尽收清;重点预防区为徐舍镇和屺亭街道,要求开展常态化监测和预防,对松林进行林相改造,确保无松材线虫病疫情;一般预防区为宜城街道、新庄街道、官林镇、杨巷镇、新建镇、和桥镇、高塍镇、万石镇和周铁镇,要求开展常态化林业植物检疫,每季度检疫检查涉木主体不少于一次,确保辖区内所有涉木主体无加工、经营和使用松科植物及其产品。

  《方案》规定,除治清理结束后,除治单位要做好自查工作,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必须及时返工,直至符合技术要求,并及时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验收。考核合格的单位,根据验收和绩效评价结果,享受一定的财政资金补助,考核优良以上的单位还将额外给予一定奖励。不组织实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或者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不能通过考核,且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危害的,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的规定追责处理。

关联阅读:
1 、关于《宜兴市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的政策解读
2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宜兴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