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宜兴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民生信息>食品安全>药品监督抽检信息
国家药监局关于51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3年第9号)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3-02-16 08:45:13
浏览次数:
索引号 | 014046317/2023-00693 | 生成日期 | 2023-02-16 | 公开日期 | 2023-02-16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主题(二)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药品市场,市场秩序,食品药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食品药品放心工程 | 分类词 | 市场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国家药监局关于51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3年第9号) |
在2022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市申强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NNBIS染发膏(黑色12号)等51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见附件)。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北京、内蒙古、辽宁、江西、广东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51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附件:国家药监局关于51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3年第9号).docx
国家药监局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