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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法捕捞作业的处罚公示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3-03-06 09:07:09
浏览次数:120
索引号 | 014046317/2023-00986 | 生成日期 | 2023-03-06 | 公开日期 | 2023-03-06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农业、林业、水利 | 主题(二) |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 | 决定 |
关键词 | 水产,渔业,处罚 | 分类词 | 农业,公安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对非法捕捞作业的处罚公示 |
1、行政处罚决定案号:宜农(渔)罚〔2023〕1号;
2、案件名称: 非法捕捞
3、违法主体姓名: 吕孝亮
4、主要违法事实: 2023年1月9日晚,宜兴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宜兴市团氿、东氿保护区进行日常巡查,巡查至梅林大桥时发现当事人吕孝亮正在使用撒网进行捕捞。查获时有渔获物鲢鱼21.75千克、白鱼6.37千克,其捕捞工具为撒网一扣。
5、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
6、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1、罚款人民币贰仟圆(2000元)整。 2、退还渔具撒网1扣。3、没收渔获物鲢鱼21.75千克、白鱼6.37千克。
7、作出处罚的机关和日期:宜兴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