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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皮肤病防治所门诊综合楼电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3-03-14 14:25:52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招标条件:

  宜兴市皮肤病防治所 的门诊综合楼电梯改造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江苏久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的概况

  1、招标范围:电梯采购、安装并调试等。

  2、资金来源:已落实

  3、质量: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4、工期:  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月1日,竣工日期:2023年4月30日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6、项目地点:宜兴市

  7、合同估算价:约  23 万元;

  8、主要材料设备参照(或相当于)下列品牌: 华升富士达电梯、杭州西奥电梯、通力电梯

  注: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或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⑨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7投标人为经销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如同时参加只接受制造商投标。如同一品牌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取消该品牌所有代理商的投标资格。

  四、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请你方从江苏久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 月20 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3、领取招标文件者需提供以下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④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报名资料上需提供报名单位邮箱及联系电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3 月 27 日 14时00 分,地点为江苏久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市龙潭西路189号谢桥社区三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4)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注:1、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不清晰难以辨识的作废标处理。

  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六、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安装调试合格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款的95%,余5%在一年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七、其他

  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不作为在建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交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公告。

  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3年3月14 日至2023年3 月 20 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皮肤病防治所

  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人民中路138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0510-8733300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久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龙潭西路189号谢桥社区三楼

  邮编:214200

  联 系 人:18036078759

  2023年3月14日

  附件: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总分 100 分,由评标委员会按以下规则计算汇总评审结果,按照评标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 1 至 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如评标总分相同,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具体如下:

  一、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基准价=A×K

  A=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K为下浮系数,取值范围为:96%、97%、98%。

  评标细则说明:

  1、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9分,每低1%扣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取二位小数。

  2、有效投标文件是投标人通过开标符合性检查。符合性检查指开标现场对人员及证件、社保、投标保证金以及投标文件密封检查(包括投标价<最高投标限价)等环节;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错误的投标报价。

  3、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文件均不影响其评标及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投标价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价的有效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

  5、相关数值的抽取人为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

  6、评标基准价确定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可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