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 2021 年中共宜兴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宜发 [2021] 83 号) 及专项资金奖励实施细则的精神和要求,现下达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项目执行海绵城市建设标准的奖励经费 348.4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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