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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宜兴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日期:2023-04-11 17:01:29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3-01705 生成日期 2023-04-11 公开日期 2023-04-1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教育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科技、教育 主题(二) 教育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学校,招生,学生,义务教育 分类词 科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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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为做好2023年宜兴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工作,充分发挥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对深化素质教育、推动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创新人才培养的导向功能,结合教育部、省教育厅对今年中考工作的部署安排和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做好2023年宜兴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工作,充分发挥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对深化素质教育、推动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创新人才培养的导向功能,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发〔2021〕35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苏教基〔2018〕3号)和《无锡市进一步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的实施意见》(锡教发〔2019〕1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教育部、省教育厅对今年中考工作的部署安排和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促进学生终身发展为本的原则,着眼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构建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推进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着眼于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着眼于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新生,推动高中阶段教育优质特色发展。

  二、学业考试

  (一)考试组织办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两考合一”的办法,凡中考报名考生均须参加。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市教育局组织报名、考试工作。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阅卷采用网上阅卷形式。

  (二)考试科目与考试形式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艺术,共计9门。

  考试形式:语文、数学、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等6门采用闭卷笔试的形式。英语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和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两种形式,其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时间以省教育厅文件为准。道德与法治和历史两门科目采用同场分卷进行。体育采用现场技能测试形式。艺术素质测评由艺术素质过程评价(平时成绩)和艺术学科素养考核(统测成绩)两部分组成,按音乐、美术两个学科分科进行,学科素养考核采用机考的形式进行。所有科目考试均不允许考生携带和使用计算器。

  (三)考试时间安排

  文化科目考试日期定于6月16日-18日三天。考试用时:语文150分钟、数学120分钟、英语100分钟、物理100分钟、化学100分钟,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共120分钟。

  具体安排如下:

  

 

  

 

  6月16日

  

 

  6月17日

  

 

  6月18日

  

 

  上午

  

 

  语文

  9∶00—11∶30

  

 

  数学

  9∶00—11∶00

  

 

  英语

  9∶00—10∶40

  

 

  下午

  

 

  物理

  2∶00—3∶40

  

 

  道德与法治

  历史

  2:00-4:00

  (两门科目同场分卷进行)

  

 

  化学

  2∶00—3∶40

  

 

 

  体育考试、艺术素质测评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四)毕业、升学成绩计分办法

  升学考试总分共计770分。语文、数学试卷总分各为150分,两门科目整卷实际得分为考生升学成绩,也为毕业成绩。英语考试总分为130分,其中闭卷笔试部分为100分,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部分为30分,两项得分相加为考生升学成绩,也为毕业成绩。物理试卷总分为100分,整卷实际得分为升学成绩,也为毕业成绩。化学试卷总分为80分,整卷实际得分为升学成绩,整卷实际得分乘以1.25,所得分数为毕业成绩。道德与法治、历史试卷总分各为50分,各科整卷实际得分为升学成绩,各科整卷实际得分乘以2,所得分数为毕业成绩。体育考试总分为40分,实际得分为升学成绩,实际得分乘以2.5,所得分数为毕业成绩。毕业成绩达60分即为合格,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2023届中考学生的生物、地理按初二毕业考试成绩整卷得分计为毕业成绩,以学生实际得分的10%分别计入中考总分,分数达60分即为毕业成绩合格。自2024届起,生物、地理毕业考查成绩不再计入中考总分。

  艺术素质测评成绩按艺术素质过程评价成绩的60%、艺术学科素养考核成绩的40%,两者相加计算总分,再以总分折算成A、B、C三个相应等级。85分及以上为A等级,60-84分为B等级,60分以下为C等级。艺术素质测评成绩达B等级及以上方可认定艺术学科毕业成绩合格,有资格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和四星级职业学校。测评成绩为C等级,经补考合格后可报考四星级以下普通高中和四星级以下职业学校。

  (五)命题要求

  1.各科考试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为依据,体现新课程理念,增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核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学生展示创新能力留有必要的空间。

  2.要落实“双减”要求,坚持素养立意,引导教师积极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教学方式。各科试卷题量适中,并合理设定试卷难易度,杜绝偏题、怪题、超过课程标准的难题。

  三、学业考查

  初三阶段学业考查科目为理化实验技能、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并与初二阶段信息技术、生物实验技能考查成绩一同列为中招录取参考。

  1.理化实验技能考查安排在4月18日—19日进行,劳动考查安排在4月17日—30日进行,研究性学习考查安排在4月30日前完成。

  2.考查由市统一要求、统一内容,统一考查时间,各校负责实施,市教育局负责督促、检查,考查执行不到位的学校,限期整改并予以全市通报,督查情况列入年度综合考评。学校在考查前将考查方案报市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3.考查成绩均按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计为毕业成绩。

  四、补考

  补考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1.学业考试文化科目毕业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准予补考一次,补考时间安排在6月底。补考及格者,毕业成绩以60分计,作为学校审查学生毕业资格的依据,但升学成绩仍以全市统考成绩为准。

  2.理化实验技能、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不合格的学生,准予补考一次。理化实验技能的补考时间安排在考查当天的最后时段,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的补考时间安排在6月下旬。各考查科目补考成绩可作为学校审查学生毕业资格的依据,补考合格者,其考查成绩以合格计,并可取得报考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部省属中专、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的资格。

  五、有关要求

  1.各初中要严格课程管理,合理安排毕业班教学进度和复习工作,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反对搞加班加点,“题海战术”。要重视维护学生身心健康,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时间。

  2.学校要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杜绝考试作弊现象。要重视对考生的心理辅导,指导考生正确对待中考,消除考前考后焦虑心理。

  3.各校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规定,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考升学率考核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各类资源配置等挂钩。要进一步规范中考成绩发布和相关宣传工作,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对破坏教育生态、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规依法问责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