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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宜兴市生猪良种补贴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3-04-20 13:46:06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3-01778 生成日期 2023-04-20 公开日期 2023-04-2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面向公务员,面向社会团体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农业、林业、水利 主题(二)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农村,农民,补贴 分类词 农业,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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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2022年宜兴市生猪良种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局(农村工作局):

  为发展壮大我市生猪养殖产业,切实稳定生猪产能,加快生猪品种改良,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专项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计﹝2022﹞22号、苏财农﹝2022﹞6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2年我市生猪良种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补贴对象

  在宜兴市境内经工商注册的存栏2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企)。

  2.补贴内容

  生猪养殖场应自备良种公猪或从种猪场采购精液,通过人工授精的方式对本场母猪进行配种繁育,按其能繁母猪数进行补助。

  3.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每头能繁母猪补贴80元,能繁母猪数依照养殖场2022年能繁母猪投保数确定。

  4.申请程序

  申请生猪良种补贴的规模猪场须在2023年5月10日前向所在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2022年宜兴市生猪良种补贴申请表(附件1);

  (2)规模猪场承诺书(附件2);

  (3)2022年能繁母猪投保保单复印件;

  (4)2018年以来的种公猪及种公猪精液引种证明复印件(含供种单位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三部门污染治理检查认定书、《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畜禽养殖代码等复印件。

  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初审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市级审核的,市农业农村局将补贴数量与补贴金额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 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相关猪场。

  联系人:

  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 查成刚,电话:87951057。

  市财政局农业农村科     褚霁雯,电话:87956086

  附件1:2022年宜兴市生猪良种补贴申请表.docx

   附件2:规模猪场承诺书.docx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宜兴市财政局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