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宜兴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信息>双随机、一公开

荣创智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地案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期:2023-04-28 11:46:02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3-01883 生成日期 2023-04-28 公开日期 2023-04-2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国土资源、能源 主题(二) 土地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规划,管理,执法 分类词 计划,经济管理,监察
文件下载
内容概况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察制度,我局李伟、魏从党两名执法人员在官林镇随机督察巡查过程中发现,荣创智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位于官林镇笠渎村的集体土地建造厂房和场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属非法占用土地行为。我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如下:1.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察制度,我局李伟、魏从党两名执法人员在官林镇随机督察巡查过程中发现,荣创智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位于官林镇笠渎村的集体土地建造厂房和场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属非法占用土地行为。我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如下:1.责令当事人15天内退还非法占用的2304平方米土地至官林镇笠渎村集体经济组织(四至:东:荣创智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南:河道;西:无锡市天成线缆有限公司;北:荣创智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2.没收非法占用符合规划农用地上建成的1936平方米厂房及208平方米硬化场地;3.对非法占用的符合规划的2144平方米农用地(坑塘水面)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对符合规划的160平方米建设用地处以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罚款共计人民币222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