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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市区高排放机动车限行区域的通告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3-05-12 13:54:31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3-02370 生成日期 2023-05-12 公开日期 2023-05-12
文件编号 宜政规发〔2023〕2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其他 主题(二) 其他 体裁 通告
关键词 公路,车辆,通告 分类词 交通,文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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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市区高排放机动车限行区域的通告

  为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决定划定市区高排放机动车限行区域,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详见附件。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