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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执法结果公示--行政处罚(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21日)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日期:2023-05-24 10:23:13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3-02157 生成日期 2023-05-24 公开日期 2023-05-2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卫生、体育 主题(二) 卫生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医院,中医,行政,工作制度 分类词 卫生,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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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执法结果公示--行政处罚(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21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处罚机关

宜兴市勤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宜卫职罚简〔2023〕第10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2023年5月15日,宜兴市勤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

警告

1、警告

 

2023/05/15

2023/05/30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宜兴市星光塑业有限公司

宜卫职罚简〔2023〕第10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2023年5月15日,宜兴市星光塑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

警告

1、警告

 

2023/05/15

2023/05/30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钱长伯

宜卫医罚〔2023〕第1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2023年4月26日,钱长伯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开展口腔诊疗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

警告;罚款

1、警告;2、罚款18000元人民币

1.800000

2023/05/16

2023/05/31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宜兴市周铁镇卢金根诊所

宜卫传罚简〔2023〕第701号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2023年5月19日,宜兴市周铁镇卢金根诊所:1、暂存间未张贴警示标识;2、暂存间存放生活用品及杂物。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警告

1、警告

 

2023/05/19

2023/06/03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宜兴市宜城街道汪思宠宠物诊所

宜卫职罚〔2023〕第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2023年3月15日,宜兴市宜城街道汪思宠宠物诊所: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七)项

罚款

1、罚款62500元人民币

6.250000

2023/05/19

2023/06/03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