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省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20〕138号)等文件精神,经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会商,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专题研究,现明确宜兴市2020年省级农业专项结余资金统筹使用的工作任务和资金分配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22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与我局联系。
联系方式:市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办公室许琪,电话:87986591,电子邮箱:yxnyncxmb@163.com。
附件:2020年省级农业专项结余资金统筹使用的工作任务和资金分配表.doc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