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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见习政策问答
来源: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3-06-27 10:30:58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3-02573 生成日期 2023-06-27 公开日期 2023-06-27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劳动、人事、监察 主题(二) 劳动就业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录用,就业,失业 分类词 人事,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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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就业见习是指根据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的意愿,组织其到政府认定的就业见习单位进行见习锻炼、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的一项就业促进措施。

  就业见习是指根据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的意愿,组织其到政府认定的就业见习单位进行见习锻炼、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的一项就业促进措施。

  问:我刚刚毕业,还没有明确的职业规划,可以参加就业见习吗?

  答:我市未实现初次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及毕业年度在校生;未实现初次就业的中专校、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毕业生及毕业年度在校生;未实现初次就业的16-24岁失业青年都可以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问:参加就业见习是不是就算正式就业了?

  答:就业见习是帮助青年人积累实践经验、增强就业能力的重要手段,是组织青年进行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不属于正式就业。

  问:就业见习有时间期限吗?

  答:就业见习时间为3至12个月。

  问:见习期间签劳动合同吗?见习有没有工资?交不交社保?

  答: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见习单位按月为见习人员发放生活补贴,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问:我想报名,在哪里能查到见习信息呢?

  答:为方便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广大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用人单位可以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办理就业见习岗位发布和就业见习人员招收;高校毕业生和广大青年可以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查询见习岗位。

  问:单位接收见习人员,有补贴吗?

  答:对参加就业见习的学员,见习期间每月的生活补贴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支付。学员生活补贴由见习基地先行支付,政府给予补贴。

  对承担就业见习的见习基地,按照接收就业见习实际人数给予每人每月150元的工作补贴。

  如有其他疑问,欢迎联系市人管中心就业服务科,联系电话: 0510-87983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