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行为,加大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关于印发<宜兴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宜住建〔2022〕82号)要求,我局于5月30日组织开展了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检查项目
本次抽查的项目为全市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依法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按照随机抽取不少于25%的项目(标段)的要求,共抽取包括施工、设计、监理等共13只标段。
(二)检查内容
检查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抽查项目进行了严格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
1.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投标各方行为主体从业情况;
2.建筑市场各方行为主体发承包情况;
3.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4.招标人和中标人绿色建筑标准执行情况。
二、存在问题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中标人基本能够贯彻落实招标投标相关政策法规精神,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公告发布前,个别招标代理机构未进行标前现场勘查。
2.部分项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但未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3.部分项目的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内容填写不完整。
4.部分项目的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未在规定时间内备案。
5.部分项目的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其他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考勤率不足。
6.个别项目建筑业实名制和分账制管理未落实,项目管理人员未核验。
7.部分项目存在未编制绿色建筑施工方案、未编制绿色建筑监理细则或绿色建筑监理细则内容不实等情况。
三、问题处理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列出问题清单,当面向招标人(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反馈,同时进行警示告诫,引导其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招标行为和标后履约行为。对存在问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管理办法考核扣分,扣分详情见附件。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建筑市场各方行为主体要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分析,自查自纠,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加强内部决策和招标流程控制,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努力塑造招投标行业良好形象。
(三)我局将继续结合营商环境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营造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环境,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1.2023年一季度宜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检查问题汇总表
2.2023年一季度宜兴市建设工程其他市场行为检查问题汇总表
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