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宜兴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法规文件及解读>市政府文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丁蜀镇地名命名的批复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3-07-28 09:39:04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3-02892 生成日期 2023-07-28 公开日期 2023-07-28
文件编号 宜政发[2023]97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综合政务 主题(二) 文秘工作 体裁 批复
关键词 批复,公开,政府网站 分类词 文秘工作,综合
文件下载 下载
内容概况 市政府关于同意丁蜀镇地名命名的批复

丁蜀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镇对以下地名的命名。

  北港河路:东西走向,东起宜兴市青龙水泥有限公司,西止中袁路,长918米,宽9米的道路,命名为北港河路。

  希你镇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