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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各级文物保护的建议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3-08-18 09:39:26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3-03366 生成日期 2023-08-18 公开日期 2023-08-1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主题(二) 文物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文物,古迹,提案,建议 分类词 文化,文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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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为积极做好文物保护及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文物安全事故的发生,每季度镇级组织人员会同市考古和文物中心对辖区文物保护单位开展巡查,提高安全维护意识。
案别 市人大建议
主提人 施旭伟、宗华东、鲍春明、黄莉、刘琴
标题 关于加强对各级文物保护的建议
建议内容 徐舍镇目前拥有各级文物保护(控制)单位12处,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西溪遗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鲸塘桥、福田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马氏旧宅、蒋店(坫)桥、双圩桥、吕公桥;市级文物控制单位5处:洴浰蒋氏宗祠、吴泽桥、水码头、诸安桥、省田永兴桥。 为积极做好文物保护及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文物安全事故的发生,每季度镇级组织人员会同市考古和文物中心对辖区文物保护单位开展巡查,提高安全维护意识。在检查中发现,我镇部分文保单位存在安全隐患,需加固维护。具体如下: 鲸塘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桥面引桥锁口石与桥面台阶有较大缝隙,需归安;马氏旧宅,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第一进屋檐下沉严重,有较大安全隐患,需加固;吴泽桥,市级文物控制单位。南桥基石缺失一块,桥面板有一块松动,西北面锁口石一块外倾。桥基、桥面需加固,锁口石需归安;省田永兴桥,市级文物控制单位。桥身多处石块缺失,需加固。 随着时间的推移,各级各类文保单位安全隐患逐渐显现、增多。在上级部门给予专业指导同时,希望市政府能出台相关政策,对全市文保单位的修缮保护给予更多的资金支持,进一步提升全市文物安全保障水平。
承办单位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答复内容

施旭伟、宗华东、鲍春明、黄莉、刘琴代表:

你们在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加强对各级文物保护的建议”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市政府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综合答复如下:

宜兴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12个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25个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13处119个点,市级文物控制单位65处。徐舍镇目前拥有各级文物保护(控制)单位共计12处,其中全国重点文保单位1处,省级文保单位2处,市级文保单位4处,市级控制单位5处。近年来,为彰显宜兴悠久而厚实的历史文化底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镇(街道、园区)的全力配合下,我们认真落实文物保护责任,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落实市政府发布的《宜兴市文物保护工作五年行动计划(2019—2023年)》文件,规范实施文物保护工程。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针对宜兴市各类文保单位开展修缮保护、平安工程、保护规划编制、基础性工作等。自2018年至今,严格执行文保工程方案编制、论证、审批程序,共申报、审批各类文物工程方案80个;稳步推进修缮、展陈、环境整治等文保工程55项,共计投入资金约7879.5万元。其中,徐舍镇鲸塘桥石碑保养维护工程于2020年7月份完工并通过了验收,施工质量良好,达到了预期的修缮效果和质量要求;鲸塘桥、福田桥的保护在五年行动计划中,目前两个古桥的修缮设计方案已经编制完成,已经上报至江苏省文物局审批。

二是积极争取文保资金支持。此前,为加强落实宜兴市各级各类不可移动文物的日常维护、修缮保护工作,我局曾会同市财政局邀请市内外专家经过充分调研和多次征求意见,起草了《宜兴市文物保护工程奖补政策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上报市政府,后市政府由于多种原因未能通过该办法。此外,市考古和文物保护中心还统筹申报各类上级文保资金,2018年至今获批各级、各类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共计2480万元,约占全无锡市获批资金总额31.5%,对本辖区内的文物古迹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重点的修缮,进一步彰显了地方文化特色。

三是加强监管,严守文物安全生产防线。近年来,市考古和文物保护中心多次完成221个市控及以上的文保单位全覆盖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指出整改意见,进行必要的日常保养维护,将被动性、抢救性修缮向主动性、预防性保护转变。其中,对徐舍镇的12个文保点也进行了巡查,梳理了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针对鲸塘桥、福田桥、马氏旧宅、吴泽桥、省田永兴桥等均提出了整改意见,形成整改意见书并发放给徐舍镇人民政府。

衷心感谢你们所提的宝贵建议,它们对宜兴的文物保护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针对各位代表提出的建议,结合现有基础,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落实《宜兴市文物保护工作五年行动计划(2019—2023年)》,坚持“属地管理”和“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原则,督导乡镇切实履行文物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对文保工程方案的论证、审批及施工现场的巡查、监督等文保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是继续积极争取相关政策、资金支持,积极围绕市政府要求,深入调研,坚持问题导向,继续完善优化与文物保护相关的政策法规;积极统筹申报各类上级文保专项资金,对相关资金申报工作:项目方案的审批、按规范格式编制预算、填写资金申请书、系统填报、绩效目标填报等过程进行业务指导。

三是继续加强文物安全巡查,牢固树立预防性保护理念。积极探索文物预防性保护工作的理念,结合全市文保单位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指出整改意见,进行必要的日常保养维护,以更专业、更有力、更成体系的制度举措去匹配并落实,完善文保联络员制度,充分发挥精微网格作用,对网格员加强培训指导,将文保单位按区域分布列入各微网格,加强网格化管理。推动文物保护工程从被动性、抢救性修缮向主动性、预防性保护维修转变,促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四是继续创新文物普法宣传,不断提高文物保护法律意识。将文物保护宣传工作与各镇(园)、街道高质量考核相结合,与各镇(园)、街道开展系列性文物知识宣传活动。计划以宣传重点文物图片展、文物保护工程成果及业务指导、文物安全工作漫画展等,利用文物网站、微信公众号同步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开展文保知识进课堂等活动,结合各中小学主题班会对全镇青少年普及文物保护相关知识,制作微视频开展广泛宣传传播,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的普及宣传。

以上办理情况,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叶港,电话:87928705。

 

宜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6月19日

答复时间 2023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