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3-03912 | 生成日期 | 2023-10-07 | 公开日期 | 2023-10-07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主题(二)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天然气,市场秩序,安全生产 | 分类词 | 市场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宜公罚〔2023〕28号、宜公罚〔2023〕29号、宜公罚〔2023〕31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无锡鼎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宜公罚 〔2023〕2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
生产经营单位未对安全设备进行定期检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 |
3.6 |
2023-9-28 |
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
蒋朝辉(宜兴市高塍镇腾辉餐馆经营者) |
宜公罚 〔2023〕29号 |
《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第(一)项 |
餐饮用户未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 |
《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
0.03 |
2023-9-28 |
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
陈思宏(宜兴环科园时元梅鱼面馆经营者) |
宜公罚 〔2023〕31号 |
《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第(一)项 |
餐饮用户未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 |
《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
0.03 |
2023-9-28 |
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