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文件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文件库 >  市政府文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张渚镇、湖㳇镇部分地名命名的批复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3-10-13 13:50:58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3-04054 生成日期 2023-10-13 公开日期 2023-10-13
文件编号 宜政发〔2023〕134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综合政务 主题(二) 文秘工作 体裁 批复
关键词 批复,公开,政府网站 分类词 文秘工作,综合
文件下载 下载
内容概况 市政府关于同意张渚镇、湖㳇镇部分地名命名的批复

张渚镇、湖㳇镇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们对以下地名的命名。

  张渚镇

  窑湖路:东西走向,东起规划道路(平山路)与省道360接口处,向西464米至P3停车场后向北拐1170米至砂窑酒店后往东936米止规划道路与省道360接口处,总长2570米,宽16米的道路,命名为窑湖路。

  湖㳇镇

  境会路:南北走向,南起邵坞塘,北止应家村门楼,长1800米,宽5米的道路,命名为境会路。

  希你们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