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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宜兴城管公布2起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例!
来源: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3-10-16 13:39:35 浏览次数: 字号:[ ]

  今年以来,市城管局持续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内重巡查,强化源头管控。通过采取“日常走访、集中约谈、动态监管”等方式,规范渣土运输车辆运输,做到持证运输、依线行驶、合法处置,不断提升文明运输意识,从根源上遏制各类违规行为。外防输入,严守建筑垃圾清运“进出口”。实行“错时”与“定时”“分散”与“集中”“白天”与“黑夜”相结合的工作模式,重点打击外地渣土车进入我市非法倾倒、车辆未密闭运输、运输过程中车辆带泥上路、道路遗撒等违法行为,切实形成严管严处的高压态势。现宜兴市城市管理局公布2起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例,具体案例如下:

  案例1:排兵布线,“预判了你的预判”

  8月26日19时30分左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周铁中队在夜间巡查过程中,发现3辆工程渣土由北向南沿230省道行驶,且车辆车身沾满泥土,从篷布缝隙处可见,车厢内装满了工程渣土。城管执法车紧随其后,示意停车接受检查,但3辆工程渣土车未有减速趋势。为确保安全驾驶,城管队员根据区域道路分布,分析预判其行驶路线,立即安排三组执法力量,在北环路口、下邾街、洋溪街三处,提前设置检查卡口。最终,2辆工程渣土车行驶至北环路口时,停车接受检查,另一辆也在下邾街卡口接受了检查。经查,3辆工程渣土车驾驶员均受雇于无锡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车辆装载工程渣土由无锡出发,一路向南驶入宜兴,且均未取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于9月1日依法对无锡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2.4万元。

  案例2:联合执法,建筑垃圾非法运输处置“无所遁形”

  9月20日15时30分左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高塍中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4辆半挂车辆长时间停靠在赛特大道锡宜高速胥井桥段,且车厢用篷布严密覆盖,形迹可疑。城管队员立即上前检查,发现4辆半挂车辆均装载了工程渣土。按照规定运输渣土必须使用渣土专业化运输车辆,且本地运输单位很少使用半挂车辆运输工程渣土,城管队员怀疑该车队是从事客土运输行为,遂联系交警部门开展联合调查工作。经查,该车队隶属江苏省宜兴市某物流有限公司和河北省成安县某运输单位,通过某APP接单将上海闵行区某工地外出渣土运输至宜兴进行处置,在宜兴境内滞留被查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于9月25日依法对江苏省宜兴市某物流有限公司和河北省成安县某运输单位分别处以罚款2.3万元和3万元。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 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二)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保护良好生态环境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下一步,宜兴市城市管理局将持续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控,严厉打击违法运输处置建筑垃圾和偷倒行为,为群众营造一个干净、整洁、安全、文明的城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