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采活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宜兴采活健康大药房、江苏采活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宜兴紫竹路大药房、江苏采活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宜兴东虹路店、江苏采活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宜兴丁山大药房四家单位因自身原因已停业,根据《无锡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七十五条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与江苏采活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宜兴采活健康大药房、江苏采活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宜兴紫竹路大药房、江苏采活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宜兴东虹路店以及江苏采活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宜兴丁山大药房的协议,终止协议后,江苏采活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宜兴采活健康大药房、江苏采活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宜兴紫竹路大药房、江苏采活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宜兴东虹路店以及江苏采活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宜兴丁山大药房不再担任基本医疗保险任务。参保人员在上述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特此公告。
宜兴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