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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行政处罚公示(宜公罚〔2023〕34号)
来源: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时间:2023-10-30 16:58:22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3-04286 生成日期 2023-10-30 公开日期 2023-10-3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公用事业,生态,污染,环境安全 分类词 城乡建设,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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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23年10月行政处罚公示(宜公罚〔2023〕3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宜兴市公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宜公罚

〔2023〕3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

施工单位未采取洒水抑尘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1.1

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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