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生态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强基提能”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为充分发挥环境应急专家的决策辅助和技术支撑作用,切实提升我市环境应急管理能力,现面向社会开展无锡市环境应急专家库(2024年—2026年)入库专家征集工作。
征集范围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市内外公开征集愿意助力我市环境应急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高水平人才,专家人选专业方向侧重但不限于应急管理、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监测、环境法学、化学化工等专业及其他与环境应急关联密切专业方向。专家人选专业领域分为应急管理、应急监测、污染治理修复、环境科研、其它专业领域等5类,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70人。
应急管理类:为全市环境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安全、消防、应急救援等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
应急监测类: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制定应急监测方案。
污染治理修复类: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环境污染损害评估和生态修复工作。在污染治理技术、污染治理装备设计制造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
环境科研类:参与环境应急管理法规规章、规划计划、重大课题和重点工作等事项研究和制定,在风险评估、预案管理,风险防范、装备技术研发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
其它专业领域类:在冶金、化工、交通、水利、住建、气象等专业领域为环境应急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
征集条件
征集的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熟悉生态环境保护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相关法律、法规,能以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积极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各类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服务保障工作,积极为生态环境安全发展建言献策,贡献力量;
(三)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专业领域10年以上工作经验,熟知专业(行业)国内外情况、动态,专业造诣较深,享有一定知名度和学术影响力;近3年来,直接参与过重要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处置或县(市)区级以上环境应急有关政策咨询、课题研究、隐患排查、预案管理、应急演练、培训授课等活动的优先。
(四)能深入现场开展相关应急管理与指导工作,有较强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事故隐患、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决策咨询等能力;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健康状况良好,能够保证正常参加环境应急相关活动;
(六)无违法犯罪、严重违纪及违反职业道德被解除劳动合同等严重失信行为;
(七)经本人申请,省生态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直接纳入本专家库。
入库申请及遴选
(一)入库申请。本次专家库征集采取单位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方式进行。所有申请入库专家应如实、完整填写《无锡市环境应急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身份证、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业绩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与现场应急监测、环境应急管理、环境应急培训与演练、环境应急科研课题与项目、环境应急预案等技术文件的评审与抽查复核、环境隐患排查、环境应急管理规章制定等工作的经历),报市生态环境局或市生态环境局各派出机构环境应急管理部门。
(二)专家遴选。市生态环境局各派出机构对提出申请的各类专家依据征集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筛选出素质能力、业绩和实践经验均较强的专家,并于11月30日前将《无锡市环境应急专家申请人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及推荐入库的专家材料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安全应急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对通过初审的专家进行再审核、会商,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并进行公示,通过公示的专家正式纳入无锡市环境应急专家库。
(三)专家库管理。专家库成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为3年,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成员的实际情况,对专家库进行动态调整,对贡献突出的专家可直接邀请进入专家库。对存在不负责任、弄虚作假或有失职行为的专家将取消其资格。
附 件
无锡市环境应急专家申请表
无锡市环境应急专家申请人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