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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兴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进一步调整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3-11-15 15:01:29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3-04491 生成日期 2023-11-15 公开日期 2023-11-15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劳动、人事、监察 主题(二) 劳动就业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待遇,退休,福利,老年 分类词 人事,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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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宜兴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进一步调整的通知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23年12月起再次调整我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2023年度宜兴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宜政发[2023]142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至442元/人.月,即每人每月增加40元,较上年度同期相比增长21.1%。

  调整范围对象为目前正常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惠及我市约23.74万人。调整的待遇将于12月15日左右发放到位。